本來,我打算自己一個人過完這一生,既然遇不到那個會對我認真的人,那乾脆也別浪費時間了。
根據I的說法,我太貪婪,永遠有無窮盡的欲望難以取悅不能滿足。或許他說的對,我這種人註定得不到幸福。
但是總是會有路過的旅人,無聊的朝著平靜的湖面丟小石頭,攪亂一池春水。
講真的,一夜情的遊戲,我玩累了,雖然已經學會如何走得灑脫揮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,但最終我又得到了些什麼?
翻看過去的日誌,那種受傷的感覺又再次浮上心頭。
我只是想有個人能對我認真,對我好,對我始終如一。但這真的是奢望。
昨晚剛認識的男人,年輕英俊,才相談不久就開口邀我回家,很誘人,但我辦不到。
雖然感覺有點遺憾,但當我想起那種一夜情之後,人家把妳當空氣的那種空虛和疼,我就明白這樣決定是明智之舉。
剛剛發了個簡短的感謝訊息給他,沒想到電話在5分鐘之內響起。這個小伙子單刀直入問我昨天放棄機會現在是不是後悔了?我哈哈大笑,說現在我們兩相隔5、600公里,你也不用胡思亂想了。
他再三強調,說下回我再來到R城,他會等着我。
等我幹嗎呢?說穿了,也不過就是滿足彼此生理上的需要這檔事吧!
兩個人在肢體交纏的當下,或許會感到無比滿足,但之後呢?體溫和觸感會慢慢退去,之後還剩下些什麼?
也許維持這種互相曖昧的狀態,關係還能更長遠一些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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